2009年4月3日星期五

保健食品不等同健康食品

很多人往往將健康食品與保健食品混為一體,雖然兩者都對健康有益,但功能上卻有頗大分別。

甚麼是健康食品?
 
舉例說,有機農作物是不用農藥和化學肥料種植的,所以是健康食品,這些食品與平日在餐桌吃的一般食物無異,與一般食物功能一樣,供給人體每天消耗的熱量、蛋白質、脂肪、碳水化合物及微量營養素。  
但是,保健食品的主要功能是保護健康,例如增強免疫力,保健食品必須有每天建議服用量,即每天服用的次數及每次的服用量,產品一般是膠囊、軟膠囊、片劑、粉劑、水劑等,例子包括魚油軟膠囊、紫錐花膠囊、銀杏片、蘆薈濃縮液等。  
很多市民對健康食品及保健食品產生混淆,是因為香港從來沒有這個類別。香港只有食物和藥物兩種分類,因此一部分的保健食品受藥物條例監管,其他的則當作食物來規管,妨礙市民了解保健食品所發揮的功用。

保健食品的定義

因各地歷史文化有分野,衍生出多元的保健食品名稱和定義。美國稱保健食品為「膳食補充劑」(Dietary Supplement),加拿大稱之為「天然健康產品」(Natural Health Products),澳洲則稱為「補充藥物」(Complementary Medicine)、新加坡叫做「健康補充品」(Health Supplement),而菲律賓、泰國、印尼同樣稱為「食物補充品」(Food Supplement)。  
既然香港沒有定義,參考中國的保健食品定義乃順理成章。中國衛生部於1996年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」中的定義:保健食品是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。即適宜予特定人群食用,具有調節機體功能,不以治療疾病為目的的食品。國家食品藥物監督管理局在2005年頒布「保健食品註冊管理辦法」,將定義加入「並且對人體不產生任何急性、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」的一節,完善了國內保健食品的定義。

現實與理想不符

雖然政府大力教育市民「食物金字塔」和「養成運動習慣」的觀念,礙於現實生活及工作繁忙,大部分市民都不能達到政府提倡這兩項保健的金科玉律。
衛生署中央健康教育組委託香港大學社會科學研究中心於2005年7月進行「香港人的飲食和運動習慣定質調查」,結果發現66%在職男士外出用膳,只有33%自備午餐;在職女士大約50%外出用膳,50%自備午餐。近70%在職男士及女士平常極少體能運動,每周不足一次做20分鐘帶氧運動,每周一次做輕微體運動的在職男士約15%,每周一次做輕微體運動的在職女士則有35%。
調查反映出問題實質上仍然存在。身處繁忙的都市環境中,我們不難想像每天從食物、食水、空氣等吸收的污染物,每天面對種種的生活壓力,不均衡的飲食,都在無聲地蠶食我們的健康,形成各種的慢性病。所以愈來愈多人透過服食保健食品來增加抵抗力,保障健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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